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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共青团专项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阅读次数:4726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1-03 13: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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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共青团专项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共青团肥东县委员会为正科级单位,全额财政拨款单位,人员编制数为6人,实有人数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内设部室有办公室(组宣部)、学校部(少年部)、青年发展部等。根据上级团委和党委、政府的安排认真履行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四项基本职能。                 

(二)项目基本情况

“共青团专项活动经费”项目是团县委主要工作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团县委开展乡镇、学校团队组织建设、团队干部培训以及少工委、未保委、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共青团专项活动。

    二、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

    (一)项目评价过程

    1.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按年初下达目标管理任务,有计划按月分季度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及时反馈执行情况并纠正相关措施。全年执行情况良好,累计开展各类主题宣讲和教育实践活动30余场,教育青少年1.5 万余人次;大力推进“青春助力脱贫攻坚五送行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开展“共青团联系服务农村青年月”、“学雷锋集中服务月”、“暖冬行动”、文明创建、阳光助残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近百场,参与志愿者达5000多人次,服务群众近8万人次;成功举办“2019姚基金希望小学篮球季”肥东赛区篮球赛;继续开展希望工程资助工作,全年共资助贫困大中小学生155名,发放助学金49.8万元;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聘任第三批“社会观护员”47名,开展法治自护和心理辅导讲座40余场,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提审和审判涉案未成年人45人次,直接服务青少年近8000余人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共青团专项活动经费”项目资金按年初财预〔2019〕6号文件,实际到位资金25万元,实际支出资金21.9万元,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二)项目绩效分析

    采取单位自评和项目事后评价,选用比较法和因素分析法,评价指标以资金的使用效率及社会效益指标为主。

1.投入(权重为30%,满分30分)。

该一级指标项下设置有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时效性(3%)、项目立项情况(12%)和资金落实情况(15%)。二级指标根据内容及重要性分成10个三级指标,包括:项目实施时效性(3%)、绩效目标合理性(3%),绩效目标明确性(3%),绩效指标完成率(3%),项目立项规范性(3%),成本控制率(3%),资金到位率(4%),到位及时率(2%),资金使用率(4%),财政投入乘数(2%);

    绩效测算:目标合理性方面扣1分,资金使用率方面扣1分,综上所述,投入部分共得28分。

2.项目过程(权重为30%,满分30分)。

该一级指标项下设置有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业务管理(9%);财务管理(15%);会计信息管理(6%),每项二级指标分为若干个三级指标。其中业务管理细分为:管理制度健全性(3%);制度执行有效性(3%);项目质量可控性(3%)。财务管理细分为:管理制度健全性(3%);资金使用合规性(3%);固定资产专人管理情况(3%);固定资产利用率(3%);项目资金安全性(3%)。会计信息管理细分为:信息规范性(3%);信息完整性(3%)。

    绩效测算:项目组织有力,及时协调推动,规范,及时发挥效益,信息规范、完整,但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扣1分。综上所述,项目过程部分得29分。

3.产出与效益(权重为40%,满分40分)。

该一级指标项下设置有6个二级指标,分别为产出数量(6%);产出质量(6%);经济效益(8%);社会效益(7%);可持续效益(6%);服务对象满意度(7%)。

    绩效测算: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效益。综上所述,产出与效益部分共得40分。

综合以上,本项目自评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级。

三、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1.理论指导实践能力不够、学习不深、不透、不系统、针对性不够强;

2.服务贫困地区和贫困青少年能力不足,一些优惠政策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3.工作效率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4.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资产利用率有待提升。

    (二)项目改进措施

1.创新学习形式,把学习与调研、思考与实践紧密结合,努力建设学习型团组织;

2.坚持求真务实,努力提升服务大局和服务青年能力和素质,全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3.努力在服务上下功夫,在工作作风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4.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其对公共服务工作的保障和积极推动作用。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

严格按照《预算法》执行部门预算,按照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擅自调剂使用。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用其他费用项目结余资金调剂使用或需要追加费用预算的,要按照费用预算调整的报批程序,经批准后才能使用;支出报账支付时,要严格审核,控制费用跨年度报账,确保费用核算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按照费用的实际使用用途进行资金支付和财务列报,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维护《预算法》的严肃性。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的审批程序,切实做好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禁专项资金挪作他用。设置专项资金科目进行核算,真实反馈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严禁专项资金在项目间自行调剂。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现金使用的范围,尽量避免大额付现,确保单位资金安全和完整。

    (三)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做到收入与支出明细核算。

                             

 

                          共青团肥东县委员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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