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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肥东县2019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阅读次数:2537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4-08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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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肥东县2019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各直属团组织:

2020 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为激励全广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走好新时代长征路,为加快建设大富美强的现代化东部新城而努力奋斗,团委决定,在2020 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19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尤其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全县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申报条件

1.坚持增强团支部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认真落实“智慧团建”系统建设工作要求,有效完成团员、团干部录入工作相关信息完整、准确,并实时更新。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开展团员教育、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团的工作,规范“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1. “全县五四红旗团(总)支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各直属团(总)支部不参加评选。

(二)全县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为创新基层治理、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等贡献力量。

3.心系广大青年。自觉把成长的立足点放在为党尽职尽责、为青年尽心尽力上,注重深入基层,扎实开展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竭诚引领、服务、凝聚青年,工作成效突出,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4.工作能力过硬。胸怀大局、钻研本行,勤于调研、狠抓落实,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决策指示和部署要求,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5.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 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6.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两新组织”团干部不少于1年)。

  1. “全县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各直属团组织负责人不参加评选。

(三)全县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道德品行优秀。自觉肩负强国时代青年的历史使命,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为创新基层治理、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等贡献力量。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

5.入团年龄等必须符合团章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团员发展标准,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按时足额缴纳团费。

6.除学生外,团干部不得申报全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各直属团组织根据评选条件,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征得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确定具体申报推荐名单。所有申报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必须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相关信息完整;必须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并达到学习要求。

2.资格复核。团县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推荐对象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未按要求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未按要求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的,将取消推荐对象的参评资格,并收回申报单位相应的表彰名额,根据申报对象工作和表现情况,提出表彰建议名单。

3.公开公示。团县委将拟表彰建议名单在肥东共青团网站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4.研究确定。公示无异议后,团县委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三、有关要求

1、关注防疫一线。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广大团员青年挺身而出,在疫情防控一线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考虑到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参与,名额分配适当增加。各单位申报时要积极发掘、推荐防疫一线涌现的先进青年典型。

2、认真组织申报。团县委依据团组织和团员数量、工作实绩和表现、团的基本信息采集上报、“智慧团建”信息采集上报、“青年大学习”开展情况分配申报推荐名额。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根据分配的名额,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申报。

3、兼顾不同类型各单位要在坚持工作实绩的基础上,兼顾农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等不同类型。

4落实严格审查。各直属团组织要对拟申报单位及个人进行全面考察,严格标准、严把程序,确定申报名单。申报表、事迹材料、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各一式一份,于420日前上报团县委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档,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刘磊;联系电话:67711470;邮箱:fdxgqt@126.com

 

附件:1.肥东县2019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表

  1. 肥东县2019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申报表
  2. 肥东县2019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 肥东县2019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共青团肥东县委员会

                               20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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